會費管理辦法
一、總則
1、根據本商會章程規定,繳納會費是每個會員的義務。
2、會費用于本商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同時用于本會日常辦公經費的開支。會費的管理還受本商會主管部門監督。
3、會費收支納入本商會財務管理體系記賬,須符合本會《財務制度》要求。
二、會費標準
1、本商會會費標準每年由會員大會審議確定。會員大會召開前,由商會理事會提議次年會費標準及其調整方案。
2、自2016年1月1日起,會費標準見下表:
職 位 | 會費標準(元/年) | 備注 |
會 長 | 50000 | 凡連續或累計交足10萬元會費的副會長以上單位將繳納會費標準調整為會長30000元/年、副會長15000元/年,且享受同等級別待遇。 |
副 會 長 | 25000 | |
理 事 | 5000 | |
企業會員 | 1000 |
三、會費繳納時限
1、本商會會費采取年費制,在年度初月(即每年1月份)一次性繳納。
2、新會員入會,在秘書處辦理入會手續的同時繳納當年的會費。
3、新增補的理事以上會員,在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后的一個月內,按新任級別標準補交當年的會費。
2、會員因故延期繳納會費,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批準方可延期不超過6個月繳納會費。但必須按照下述辦法處理:
(1)批準延期不超過3個月的,會員仍照常享受商會章程制度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批準延期超過3個月但不足6個月的,延期期間,會員不能享受商會章程制度規定的權利。
3、未經理事會批準,擅自延期繳納會費的,商會秘書處給予催告一次,并限期在催告當月內繳清。否則,視為自動退會。
四、會費繳納的銀行帳戶
會員應按規定時間將會費通過銀行匯寄到商會專用賬戶或以現金繳納在商會秘書處,由秘書處存入商會賬戶。
開戶名:重慶市甘肅商會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重慶分行觀音橋支行
帳 號:78540188000063031
五、附則
1、本商會為會費設立專項賬戶,專款專用,并依法、依制度檢查驗證。會費使用和管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2、會費的收支情況,由財務人員每月定期向理事會議匯報,并每年度審計一次,并向會員大會公布審計報告。
3、本辦法自2016年6月25日會員大會表決后正式實施。